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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區四縣市中小學學生專題寫作比賽

推薦/陳育霖
以下是比賽辦法, 我想各位應該都能夠看懂內容, 但是最大的問題應該在於今年的比賽主題--生涯發展【發現生命中的彩虹】,  如果不太理解先參考希望森林生涯輔導網. 或者去找老師討論.
另有一篇未知作者的理想報告可以參考.....


壹、    目的
一、    激勵學生關懷人文的情操,並應用資訊知能以解決改善生活環境的問題或現象。
二、    培養學生蒐集與分析資料的能力,以建立學生獨立研究的能力。
三、    透過本活動建構之分組學習環境,在教師的指導下,由學生自行決定學什麼及如何學,以培養學生合作學習的精神。
四、    促進北區四縣市(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之學生交流觀摩的機會。

貳、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基隆市政府教育處、桃園縣政府教育處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內湖區西湖國民小學、新北市金龍國民小學、基隆市立武崙國民中學、桃園縣石門國民中學

參、    主題
2011比賽主題:生涯發展發現生命中的彩虹
2012比賽主題:性別平等

肆、    活動網站
臺北市學校請由此網站登入:http://sthesis.tp.edu.tw
新北市學校請由此網站登入:http://sthesis.tpc.edu.tw
基隆市學校請由此網站登入:http://sthesis.kl.edu.tw
桃園縣學校請由此網站登入:http://sthesis.tyc.edu.tw

伍、    實施方式
一、    各隊完成報名後,請依主題範圍擬定一個「專題名稱」,再透過資料蒐集、研究討論、統計調查、訪問勘查、尋求社會資源協助、請教專家學者等方式去探究形成的原因、羅列或統計目前的現況、提出或構思因應的對策書寫方式由各隊自行決定,不必以論文格式撰寫,但如以表演方式呈現作品者,仍須以文字說明內容
二、    各隊使用主辦單位提供的競賽平台,將全部探討研究的歷程及內容製作成專題報告,內容可同時呈現文字、圖片、聲音、影片或動畫,所以各隊亦可運用數位影音設備蒐集更多相關的輔助資料,以豐富專題報告的多元呈現,使閱讀者能加深對各隊專題的認識與瞭解
三、    競賽平台除了撰寫專題報告外,另包含「文章冊」、「影像館」、「藏書閣」、「相關連結」等競賽項目,各隊亦需逐一完成,並列入評分
四、    參加縣市各自辦理初複賽評審,獎勵名額由各縣(市)自行決定。(詳見本計畫第九點)
五、    參加縣市分別推薦優勝隊伍代表該縣(市)參加總決賽現場口試,由總決賽評審委員評定出總決賽優勝名次。(詳見本計畫第十點)

陸、    參加對象
一、    國小組:參加縣市公私立國小在學學生(四、五、六年級)
二、    國中組:參加縣市公私立國中在學學生(含完全中學國中部)
三、    高中職組:參加縣市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

柒、    組隊規定
一、    每一隊之指導教師及學生需同校但可不同班
二、    指導教師每隊人數至多3名,可指導校內多個隊伍,惟敘獎時僅擇優敘獎。(必須為該校正式教師、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
三、    每隊學生人數2-6人,不得重複報名多個隊伍。
四、    每校不限報名隊數。
五、    隊伍於報名截止後不得再替換成員,僅能允許不克繼續參賽之隊員退出(退出後如僅剩1人者則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六、    隊伍成員於作品上傳截止日後不得辦理退出。
七、    退出時需由該學生及指導教師具名向該校提出書面申請,並由該校函送承辦學校辦理除名。
 
捌、    活動重要日程


玖、    各縣市初複賽評審內容及標準
一、    初賽:各縣市自行辦理,評選優勝隊伍晉級複賽。評分規準如下




二、    複賽:各縣市自行辦理
(一)    各組初賽優勝隊伍,擇期參加各縣市舉辦之複賽現場口試,依據口試評審分數(作品摘要25%、學生詢答表現25%)、初賽評審分數(佔50%)加總後評定名次,擇優代表參加決賽。未參與口試之隊伍視同放棄資格。
(二)    口試時間每隊口頭報告10分鐘,評審詢答10分鐘。口頭報告與評審詢答,於第9分鐘時第一次按鈴提醒,第10分鐘時第二次按鈴結束。現場提供單槍投影機及電腦設備,各隊需於口試日期前1天16:00前將簡報寄送至承辦學校,以便事先將簡報檔案匯入,簡報用電腦作業系統為Windows7,簡報軟體使用MS OFFICE 2007,提供影音播放軟體有MEDIA PLAYER、POWERDVD、KM PLAYER、FLASH PLAYER。
(三)    口試時需至少派1名指導教師出席及所有參賽學生均須入場,並由參賽學生口頭報告作品摘要,再由評審委員提出相關問題指定參賽學生回答或必要時酌請指導教師補充說明。學生未到場者需檢附該校請假證明,否則評審得酌予扣分。

 
壹拾、    決賽評審方式
一、    本年度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各縣市推薦晉級決賽隊伍數如下
(一)    高中職組:北市4隊、北縣4隊、基隆市2隊、桃園縣3隊
(二)    國中組:北市4隊、北縣4隊、基隆市2隊、桃園縣3隊
(三)    國小組:北市4隊、北縣4隊、基隆市2隊、桃園縣3隊
二、    晉級總決賽之隊伍,訂於2011年4月22日參加決賽現場口試,由決賽評審委員評定出決賽各組優勝隊伍。未參與決賽口試之隊伍視同放棄資格。
三、    口試時間每隊口頭報告10分鐘、評審詢答10分鐘,口頭報告與評審詢答,於第9分鐘時第一次按鈴提醒,第10分鐘時第二次按鈴結束。現場提供單槍投影機及電腦設備,各隊需於口試日期前1天16:00前將簡報寄送至承辦學校,以便事先將簡報檔案匯入,簡報用電腦作業系統為Windows7,簡報軟體使用MS OFFICE 2007,提供影音播放軟體有MEDIA PLAYER、POWERDVD、KM PLAYER、FLASH PLAYER。
四、    口試時需至少派1名指導教師出席及所有參賽學生均須入場,並由參賽學生口頭報告作品摘要,再由評審委員提出相關問題指定參賽學生回答或必要時酌請指導教師補充說明。學生未到場者需檢附該校請假證明,否則評審得酌予扣分。
五、    口試評分標準:作品摘要報告45%、學生答詢表現45%,線上工作日誌10%。
六、    詢答現場連線直播各隊簡報情形。

壹拾壹、    獎勵
一、    縣市複賽優勝隊伍:各縣市自行訂定優勝隊伍獎項及獎勵方式。
二、    決賽各組優勝隊伍
(一)    特優:各組3名,每隊頒發價值5,000元獎品。
(二)    優等:各組3名,每隊頒發價值3,000元獎品。
(三)    佳作:各組7名,每隊頒發價值2,000元獎品。
(四)    以上優勝隊伍每位參加學生、指導教師均頒發獎狀一紙。指導教師之行政獎勵由各縣市自行訂定。
三、    本活動承辦人員另由各縣市教育局(處)依權責核定敘獎。

 
壹拾貳、    經費來源:縣市初複賽活動經費,由各縣市教育局(處)自行辦理;決賽費用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經費支應。

壹拾參、    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一、    臺北市承辦單位:臺北市內湖區西湖國民小學
聯絡人:黃蜀雅
電話:02-27971267分機171
e-mail: hsyea@hhups.tp.edu.tw
二、    新北市承辦單位:新北市金龍國民小學
聯絡人:謝東森
電話:02-26959941分機211
e-mail: any296@gmail.com
三、    基隆市承辦單位:基隆市立武崙國民中學
聯絡人:徐仁斌
電話:02-24342456分機10
e-mail: aa3976@mail.kl.edu.tw
四、    桃園縣承辦單位:桃園縣石門國民中學
聯絡人:陳思嘉
電話:03-4713610分機210
e-mail: juliascc0702@yahoo.com.tw
壹拾肆、    其他
一、    各縣市參加複賽口試、總決賽口試之出席人員(含學生),請依本文字號給予公假登記,教師並予課務派代。
二、    本次競賽計畫之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初賽、複賽、決賽當天請依本文字號給予公假登記,教師並予公假、課務派代。
三、    活動時程如因故調整,公布於活動網站,不另文通知。
四、    各承辦單位得視繳交作品情況調整增加或減少獎次,請各參賽者隨時注意活動網站所發佈之相關訊息。
五、    經評選獲獎之作品,主辦單位可於活動網站以外之媒體刊載或宣傳使用。作品引用之文章、照片、圖片等資料,請依著作權法辦理。
六、    參賽作品如遭檢舉有偽造資料、抄襲等情事,經查屬實者取消該隊參賽資格,獲獎者追回其獎狀及獎品。檢舉者應負舉證責任,否則承辦單位不予處理。
七、    有關賽程異議事項,限由各隊指導老師當場提出口頭異議,並於競賽後一日內提出書面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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